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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 政策法规
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按新国标注册问答》。《问答》明确,对已获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,申请人仅按新国标调整配方的,原则上按变更注册办理;同时调整产品配方、生产工艺等内容,实质上已构成新产品配方的,按注销原产品、申请新产品注册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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